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可以领一定额度的补贴,大部分省份是一次性领取,每人金额在1000-10000元不等;也有少部分省份是按月领取,每月80-200元,或者按照退休时工资的5%增发退休金。
独生子女其他优惠政策
1、个税减免:在个税附加扣除方面,父母满60岁的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且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2、教育补贴:符合当地政策独生子女国家会给予一定的教育补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申请5~10的中考和高考加分,不过独生子女的高考加分只针对农村户口,而且正逐步取消,现如今只有河北、广西和贵州的农村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二是直接发放现金补贴,或者免除学杂费。
3、独生子女护理假:截至2019年6月,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广东、湖北、广西、海南、福建、河南、重庆、四川、云南、宁夏等地都已经出台了独生子女陪护(护理)假有关政策,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20日的护理假,但各地在陪护假实施过程中大都存在落实困难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金
奖励对象
一次性奖励对象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按新老办法对比后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人员(含终身无子女的企业退休人员)。
符合规定的持证退休人员已死亡的,予以补发,一次性奖励金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领取。
奖励标准
市区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的标准按其未足额享受的比例对应享受。
资金安排
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市区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不再由企业承担,改由各级财政承担。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所需资金先由市财政垫支安排,再按企业属性由市与区分别承担;武进区所需资金由武进区承担。
2008年1月1日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来源,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分为三类情况:一是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具体的发放时间从市政府文件下发起即执行;二是依法实施破产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三是其他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待省政府进一步明确后由市政府组织实施。
武进区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的发放,由武进区组织实施。
部省属企业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来源及发放,由其所在企业自行组织落实。
申领程序
市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的申领程序:
申请——持证退休人员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常州市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领表》,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与领取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到市人口计生部门设在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号)的窗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持证退休人员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直系亲属证明、持证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及上述相关材料,到市人口计生部门设在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号)的窗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受理——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负责受理申请,当场核对申请材料,并将经核实的相关证件的原件退还申请人。为方便申请人,可以在社区居(村)委会设立代办点。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应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上报区人口计生部门。
审核——区人口计生部门收到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编制享受《常州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奖励退休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口计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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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
2021年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的最新政策如下:
1、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和物价水平,补贴标准在每月200元至1200元之间;
2、补贴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养老补贴:年满60周岁以上、无法自理、无法获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独生子女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或属于低保户;
3、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补贴发放: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获得养老补贴。补贴一般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方式可以是现金或者直接划入银行账户。
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提交材料:在申请养老补贴时,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年龄证明、无法自理的医疗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申请人需要认真核对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申请时间:养老补贴一般每年只发放一次,申请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至5月之间,具体时间需要关注当地民政部门发布的通知;
3、补贴标准:不同地区的养老补贴标准可能不同,申请人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并认真核对补贴标准,确保申请的补贴金额正确;
4、审核流程: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审核,有些地区需要现场核查,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如提供居住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5、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补贴会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者现金发放。申请人需要注意核对补贴金额,并妥善保管好补贴发放凭证,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需要认真了解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和补贴金额正确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