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改革后,赡养老人的费用是可以抵扣个税的,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扣除的额度都是不一样的,那么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支出怎么算?本期教程就教大家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支出包括哪些。

赡养老人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按照被赡养老人数量扣除)

赡养老人费用的标准如下:

1、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赡养费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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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支出扣除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1、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1、赡养人均摊;

2、约定分摊;

3、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4、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专项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专项扣除政策是减轻子女赡养压力的利民政策,希望我的回答能给帮助到你。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赡养老人支出按照被赡养老人数量扣除

【法律分析】:不是,按照法律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按照统一标准2000元扣除的,与赡养老人数量无关。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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