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为职工买社会养老保险标准是按照当地的社保局最新的社保基数按比例缴纳的。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社保基数有所区别,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者拨打12333进行咨询。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是缴费社会保险费的一个参数,根据参保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

个人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目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1%,你的缴费基数为2156,你每月社保个人缴费金额=2156*11%=237.16

2、自己离职后未就业的话,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届养老保险时个人缴费比例为20%,以2156作为基数的话养老保险月缴费额=431.20。

3、养老金没法估算的。养老金计算涉及到了参保人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因素,今后的缴费基数、当地今后社平工资都是没法预估的。

二、《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 3元;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费比例

河北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个人缴纳百分之八,单位就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一般在缴纳时就需要按本人的个人工资来进行合理计算,而且这笔费用一般最低也会支付十五年。一、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个人缴纳多少?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二、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待遇有哪些?(一)、领取条件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注: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二)、享受的待遇A、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B 、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C、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D 、死亡待遇:(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注:死亡待遇各省规定各不相同,详细待遇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综合上面所说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属于社会保险最重要的组成部份,也是由单位和个人来共同缴纳完成,但一般个人只会承担百分之八,而对于单位需要承担百分之二十,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来办理,这样才能确保最终的缴纳费用。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

公司养老保险是不分档次的。公司养老保险,一般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8%,由公司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其中公司的缴费比例为20%,而职工个人需缴纳的比例为8%。

公司在申报和核定缴费基数时,按两种方式审核:

1、如果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2、如果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下列人员按以上方法申报和核定缴费基数:

1、凡是自愿调换工作单位的职工,将按新单位领取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职工在换到新单位后月工资收入有所变动,则按变动后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2、凡是退役军人或机关单位职工到企业工作,将按照新工作的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企业内部的退休职工,将按其退休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4、因病休假的职工或是因企业内部停工,放假时间连续半年以上的职工,按公司发放的疾病津贴或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

5、与企业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自谋职业的职工,按上一年在岗时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6、对不能准确核定工资收入的职工,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7、由公司安排出国或外派到其他单位的职工,将按其实际领取到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8、保留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工资的职工,按实际领取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9、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将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