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员工在职时,企业应按规定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会计核算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处理,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缴纳养老保险的会计分录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一般来说必须当月社保当月缴纳,不能逾期缴纳,逾期缴纳会有滞纳金)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应付职工薪酬?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住房公积金、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交养老保险账务处理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重要险种之一,缴纳的养老保险,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养老保险如何做账?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银行存款(实发数)
3、缴纳社保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社保减免的账务处理
1、收到已征收社保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交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承担部分)
贷:费用、生产成本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承担部分)
2、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不做计提和上交分录,或者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分录: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已经缴纳的,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如何处理:
①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自然抵减即可;
②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缴纳养老保险账务处理
现如今的大多数企业都会为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这也算是企业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缴纳养老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个人承担一部分,单位承担一部分。一般而言,个人缴纳部分也由公司在当期代扣代缴。在缴纳时,应由单位先承付职工应交的那部分。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1)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2)发工资时扣除个人缴纳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科目,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股份支付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操中,企业暂收的,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实际项目来设置二级科目。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