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指一种保险政策,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 拓展资料: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

1、因为养老保险分为两块,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假设在上海工作,月收入10000元,养老保险缴费24%,需要月交2400元,其中1600元进入统筹账户,800元进入个人账户。

(1)统筹养老金会受到当地平均工资的影响,退休后统筹养老金有调节收入差异的作用,极高或极低的都会被平均。

(2)缴费年限越长,统筹养老金就会拿得越多。

(3)统筹养老金受到政策调节,历年来都有上调,不过近年来涨幅下降。

2、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 (男65周岁、女55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 自由撰稿人 、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0%~300%设置不同的缴费档次,通过银行代扣代缴按月交费,每年缴费在几千~几万块钱不等;居民养老保险在统一的时间段内按年缴纳,缴费标准分为几百元到几千元多个档次,个人可自愿选择缴纳档次。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直接补贴给个人,主要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一般是一年5000到1万元。目前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水平要远远高于居民养老保险,虽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待遇更好,但是缴费也更高。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

法律主观: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保险 应该怎么交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指一种保险政策,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简介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 劳动关系 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 成都 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 社保 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 户口 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优惠政策 未达到 退休年龄 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 工龄 视同缴费年限。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 “老有所养”“病有所依”。 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申请从1999年10月开始补费。这一政策是政府2011年出台的阶段性特殊政策,有时间要求,请您在2011年12月底前抓紧办理,过期不再办理。从2012年1月起,我国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如果您抓住了这个机会,给您带来的好处,一是往前补缴11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缴的少,11年一共补缴养老保险费19000元左右;二是缴费年限多了11年,相当于过去说的多了11年工龄一样;三是多了11年缴费年限,到了符合退休条件时, 养老金 水平有很大幅度提高,您算一算这是一笔很划算的经济账,别再犹豫了,请您抓紧到所在的社保分局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在2011年底前补缴2011年6月前的历史欠费,不征收滞纳金。年底前未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年底前补欠费不收滞纳金,2012年补欠费要收滞纳金。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政府的给优惠政策比党政发[2009]11号还多,其适用的是2010年2月出台的《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如果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不仅能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还能享受 医疗保险 和 失业保险 补贴。已享受了下岗人员优惠政策和就业困难人员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 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均不相同,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养老保险所在地进行咨询。 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当地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分为五档,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基数,再按照缴费比例缴费即可。 一档:社保平均工资60%; 二档:社保平均工资70%; 三档:社保平均工资80%; 四档:社保平均工资90%; 五档:社保平均工资100%。 以上五档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其中一档后,再按照养老保险费比例28%缴费即可,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2%。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交纳,养老保险一般相当于一个储蓄罐,每年根据自己的工资来进行缴纳的,一般单位会将你的工资扣除一部分,然后单位在补贴一部分,像灵活就业人员的话,没有 公司 的补贴就是自己在相关机构缴费,一般缴纳时间在11年以上才行,否则需要补亏。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应该怎么交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怎么交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而对于灵活就业的人员来说养老保险又该怎样交呢?下面是懂视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交养老保险的方法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灵活就业人员交养老保险的方法1、申报和登记。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申请参保的,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城镇就业证明等资料,到就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手续,并从办理参保手续的当月,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开始计算缴费年限,不能通过往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来增加实际缴费年限。

2、接续办法。

原已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本办法参保的,根据本人档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个人养老保险手册等资料,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个人服务窗口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3、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按月或按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跨年度缴费。

(养老、医疗)比例计算,补贴标准为:“40、48”人员每月270元,“45、55”人员每月360元。

(养老)比例计算,补贴标准为:“40、48”人员每月180元,“45、55”人员每月240元。

“在领失业金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个人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比例计算,补贴标准为:“40、48”人员每月180元,“45、55”人员每月240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5年,可以暂停养老保险缴费,单独缴纳医疗保险。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积极拓展个人账户释放渠道,根据上年度医保个人账户结余情况,今年4月开始拟取消个人账户申领现金的释放方式,改为申办“阳光健身卡”或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自负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优惠政策为了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了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范围为: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

(3)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经营小摊档,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4)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对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按企业(单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执行。

对持《失业人员证》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4050”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30%,其他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050”人员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60%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非“4050”人员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30%的养老保险补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年期满或四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