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法律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养老人的法律依据

关于民法典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的问题,接下来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法典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1、多子女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前提而不尽赡养义务。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前提不尽赡养义务。

民法典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使是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仍应当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的法律条款

一、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4)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父母什么条件可以要求赡养义务

父母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1、子女具有负担能力;

2、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3、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等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