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挺胸抬头:当你抬头挺直腰,挺起胸膛时,肺活量可增加20%~50%,吸入空气多,身体组织所获得的氧气量也就随之增多。当一个人获得较多氧气供应时,身体就不易疲倦。抬头也可减轻腰骨痛。
(2)雨中漫步:雨落大地,可洗涤尘埃,净化空气。雨前残阳照射及细雨初降时所产生的大量负离子,被称作“空气维生素”,可营养神经,调整血压。
(3)适当日晒:最好的提神方法是在晨曦中进行30分钟的散步和慢跑。这可以使身体贮存大量的维生素D,有助于维护骨骼和牙齿的强健。
(4)合理饮食:在某些情况下少吃肉或完全不吃肉是保持身体健康的决定性因素。
(5)饭后稍卧:每当进食后全身的血液多流进消化器官以帮助消化。从胃进入肠的食物,由小肠壁吸收,经血液将营养物质运送到内脏,肝脏的血流动趋盛。饭后稍卧有益消化,有益血液循环。
(6)骑自行车:骑自行车能加强心血管的功能,增强耐力,促进新陈代谢,消耗人体脂肪。
(7)冥思静坐:每天静坐两次,能延长寿命,改善健康状况。
(8)引吭高歌:唱歌是一种呼吸新鲜空气的良好活动,它可以加强胸廓肌肉的力量,它同游泳、划船一样,具有同样的健身效果。
(9)家族和睦:比任何营养都好,和睦可以使心情舒畅,人际关系较好。
(10)与人为善:做好事使你心情舒畅、精神愉快,还能强化你的免疫系统。
早中晚健康饮食习惯
人们常说“早吃好,午吃饱,晚吃少”,这一养生经验是有道理的。下面就分别从早,中,晚三餐来说说科学的饮食。

一,早餐
早上吃好,意思是质量要高,体现在食物营养平衡上:不仅有主食(面包、馒头、饼、米饭、粥等),还至少要有两种蛋白质食物(蛋、奶、肉、豆制品),以及至少一种蔬菜和水果(最好是不止一种,比如早上吃了蔬菜并不妨碍再吃点水果),如果再加上一小把坚果,那就更完美了。
二,午餐
午餐的数量要充足,就是所谓饱,主食和菜肴都要吃够,食材品种尽可能多一点。
三,晚餐
晚餐要吃得少,以清淡、容易消化为原则,至少要在就寝两个小时前进餐。晚上吃少,不意味着让自己饿着,而是热量低一点,油少一点,而且要尽量弥补早上和中午没有吃到或没有吃够的食物,比如蔬菜、杂粮和薯类。科学搭配一日三餐
一天要吃三餐饭人吃饭不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或是解馋,主要是为了保证身体的正常发育和健康。
实验证明:每日三餐,食物中的蛋白质消化吸收率为85%;如改为每日两餐,每餐各吃全天食物量的一半,则蛋白质消化吸收率仅为75%。按照我国人民的生活习惯,每日三餐还是比较合理的。
三餐的具体时间应根据工作起居而定,两餐的时间间隔在4~6个小时为宜。但早餐在几点吃,还要看具体的起床时间。最好能做到三餐时间固定,如果来不及吃某一餐,建议大家在办公室或包里准备一些食物,比如大枣、巴旦木、牛奶、酸奶等营养价值比较高的零食,但饼干、蛋糕等高热量低营养的甜食则不适合。
没时间吃饭,千万不要一直饿着,否则不但伤胃,消化道分泌消化液的能力也会发生紊乱。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营养与健康:一日三餐怎么吃最合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学安排一日三餐 有效补充营养
新生儿健康
一)儿童定期健康检查

一、目的:
1、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了解家长在护理喂养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 行指导。
2、对婴儿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及时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并进行预防和治疗,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
本地段内1个月至6岁以下小儿(包括在本地段长期居住的临时户口的小儿)。
三、管理方法和要求:
1、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为了方便家长,力争与预防接种同时进行。
2、3岁以内婴幼儿,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的体检原则,可安排在 3、6、9(2、5、8)、12、18、24、30 36个月时进行。3~6岁儿童每年体检一次,为了方便家长,可于每年5~8月儿童大体检时一次完成。
3、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佝偻病、缺铁性贫血、体重增长不良和肥胖儿)进行管理。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
1、询问小儿一般情况、喂养情况及患病情况。
2、测量身高、体重,并进行评价。
3、全面进行体格检查。
(1)3岁以下婴幼儿必须进行佝偻病检查。
(2)6个月一6岁儿童应测查血红蛋白,采用光电比色仪,取血部位为左手无名指端。进行贫血诊断及分度。
(3)4岁以上儿童进行视力检查(4岁以下儿童有条件也可以进行检查)。
(4)2个月至6岁儿童应进行听力筛查。
4、对小儿体格发育情况及家长在育儿中存在的问题,应给予指导及解决。
(二)小儿生长监测
一、 目的:
1、小儿生长监测是对个体儿童的体重进行连续的测量与评价的一种方法。它可以动态观察婴幼儿生长发育趋势,利于儿保工作者和家长及时发现体重增长不良儿,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2、生长监测的关键在于对家长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家长的自我保健能力。通过教会家长使用生长监测图,由家长亲自参与监测,及时发现异常,主动找儿保医生咨询,力求使家长早期获得科学育儿的知识,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3、通过实施生长监测可把工作重点放在筛出的体弱儿身上,对他们实行重点管理。
二、监测对象:
本地段内1个月至3岁以下小儿(包括在本地段长期居住的临时户口小儿)。
三、监测方法与要求:
1、测量次数(应与计划免疫结合):
6个月以内的小儿每月测量体重一次;7~12个月,每2个测量体重一次;13个月~3岁,每3个月测量体重一次。
2、测量日期:
根据各保健机构的具体情况及监测儿的多少进行安排,一般可按周或按月规定测量日,以便于评价和比较。
3、监测程序:
(1) 称重:
(2) 评价:评价小儿生长曲线与参考曲线的关系。
(3)询问:询问小儿近日来的喂养和疾病情况及神经精神发育状况,并记录在 相应的栏目内。
(4)指导:向家长宣传防病知识,交谈小儿的健康情况和今后注意事项,如发现体重曲线偏离(不增或下降)时,寻找原因并给予指导。
不同月龄组每月增长的最低值(克)
月龄正常增长值 0月~ ≥600
6月~ ≥300
12~36月 ≥150
(三)五官保健
一、 听力筛查及监测
1、目的和意义:
开展小儿听力筛查工作,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儿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对有言语障碍的儿童早期进行听觉言语训练,让听力障碍儿童经过治疗、听觉言语训练,能进入普通幼儿园、小学与听力正常的孩子一起生活学习,健康成长。
2、听力保健对象:
0~6岁儿童,重点为0~3岁儿童,尤其是具有听力高危因素的儿童。
听力高危因素
(1)耳聋家族史。
(2)近亲结婚史。
(3)母孕期感染史(如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流感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病等)。
(4)母孕前有梅毒病史。
(5)新生儿头颈部或其他身体部位的畸形。
(6)出生体重<1500克。
(7)严重黄疸。
(8)宫内窘迫或生后窒息、产伤。阿氏评分5分钟内0~3分。
(9)机械给氧时间9天以上。
(10)与感觉---神经性听损伤同时存在的综合征。
(11)睡眠过分安静,不怕吵闹。
(12)语言水平落后于同龄儿童。
(13)传染病史:脑膜炎、麻疹、腮腺炎、猩红热等。
(14)反复发作的中耳炎。
(15)曾用过耳毒性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霉素、小诺霉素、水杨酸制剂、速尿、奎宁、氯奎等)。
(16)有头部外伤史。
3、筛查工具与环境条件:
(1)、 听力筛查仪:选用频率为 500~4000Hz
(2)、 筛查环境需安静,噪声低于45dB(A声级),周围墙壁无镜子
4、筛查时间及筛查方法:
(1)新生儿
新生儿听力筛查在满月访视时进行。对产科筛过的新生儿可免筛。
(2)婴幼儿
婴儿在8个月时筛查听力一次,1—2岁儿童在每年儿童大体检时筛查听力一次。
(3)3~6岁小儿:
3一6岁儿童每年儿童大体检时筛查听力一次。
二、口腔保健
1、目的:
培养儿童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龋齿,降低龋齿发生率,提高儿童口腔健康水平。
2、管理对象:
本地段0~6岁的儿童。
3、管理内容:
(1)开展口腔卫生健康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对儿童、家长的口腔卫生教育活动,培养儿童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龋齿。具体内容有:
①提倡幼儿饭后漱口;茶水有防龋齿的作用,儿童可以适量饮茶或用茶水含漱。
②培养3岁以上儿童早晚刷牙的习惯。指导家长教孩子有效的刷牙方法,并且使用保健牙刷及儿童含氟牙膏。
③限制儿童吃糖量和次数。儿童用糖量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克为宜,用糖次数每天不超过3次,提倡只在正餐时食用,食后立即漱口或刷牙。
④纠正儿童吮指、吐舌、咬唇或咬物、。呼吸、偏侧拒绝等不良口腔习惯,防止各种牙颌面畸形。
(2)建立定期口腔检查制度:
①儿童定期健康体检时进行口腔检查,登记乳牙萌出情况和龋齿发生状况。
② 发现龋齿,及时充填治疗。
三、眼保健常规
(一)目的:
1、宣传眼保健重要性,普及眼保健知识,提高家长对儿童视力异常的自我保健意识。
2、早期发现视力异常的儿童,尤其应对视力高危儿童重点检查,及时矫治,减少儿童弱视发生率。
3、早期发现弱视儿童,抓住时机及时治疗,提高弱视治愈率。
(二)管理对象:本地段内0—6岁的儿童。
(三) 管理内容:
1、 开展视力保健健康教育
(1) 宣传眼保健知识:
①室内光线充足,不在光线过强或过暗的环境下看书、画画。一次连续看书或画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②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画画姿势。眼与书之间的距离保持30~35厘米,书与桌面应成30~40度角度。
③看电视时应相距屏幕大于其对角线5—7倍的距离,连续看电视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2) 预防眼病及眼外伤:
指导家长对儿童的玩具和毛巾要经常清洗消毒,教育儿童不用脏手揉眼睛。发现眼病及时治疗,预防传染性眼病在家庭中蔓延。同时确保儿童安全的生活环境,防止眼外伤的发生。
2、建立定期视力检查制度
对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视力检查。早期发现异常,及时确诊治疗。
(四)视力检查要求:
1、视力表:4岁以上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
2、检查方法:采用人工照明的灯箱式视力表,距眼5米,高度应为眼与视力表上1.0(对数视力表5.0)的视标行同一水平。遮盖一眼,但勿压迫眼球,分别检查两眼。
(五)儿童视力异常筛查标准:
4岁儿童单眼裸眼视力≤;
5~6岁儿童单眼裸眼视力≤。